201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环保事业取得长足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强化节能减排,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为契机,开展环境宣传咨询活动。6月5日当天,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繁华地带生智广场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紧扣“低碳减排·绿色生活”这一中国主题,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资料1200余份,张贴海报20张,接受群众环保咨询800余人次,现场受理环境污染举报4件;二是会同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针对县城环境污染、矿山河道整治、环保法执法检查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宣传报道和整治督查活动;三是发送环保宣传短信,委托县电信公司向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企业老板以及部分群众发送环保宣传短信,共发送短信8700余条;四是环境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好的成绩,今年以来共上报信息38篇,采用30篇,其中,在部级宣传刊物上采用5篇,省级宣传刊物上采用20篇,市级宣传刊物上采用5篇,为宣传我县环保工作新成就,塑造环保部门良好形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1、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有效控制新增污染。为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污染,杜绝“旧帐未消,新帐又欠”的现象发生,全面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一方面我们严格项目审批,严把环保“第一审批关”,全面落实国家环保产业政策,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重污染的项目。今年以来,全县新扩改建设项目都严格坚持了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市、县环保部门共审批了包括铁合金、房地产、焊剂、红砖、大米及塑料加工等各类建设项目19个,环评执行率达95%以上,否决包括电解锰、铁合金在内的环境污染严重项目3个;二是严格坚持“三同时”制度,要求所有新、扩、改项目都必须坚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保设施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2、执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和排污费征收制度。按照《环保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我们开展排污申报及核定工作,建立排污工作台帐,为环境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一年来,办理了60家骨干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和变更,100家排污单位申领或换发了排污许可证。同时,加大排污费征缴力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到目前为止,已收取排污费90余万元。
3、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重金属污染整治”。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全面贯彻国家环保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省、市安排部署,会同县监察局、国土局、安监局等单位,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了一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整个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45份,督促6家企业限期建好污染防治设施,目前已建好4家,专项行动取得了实效。在“重金属污染整治”中,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存在突出环境安全隐患的重金属污染企业实行集中整治的通知》(湘政办函[2010]58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重金属污染企业实行集中整治的通知》(永政办函[2010]51号)文件精神,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东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法下达了关于责令东安新龙矿业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通知下发后,我局狠抓企业的关停整改工作,同时关停整改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到目前为止,东港锑品有限公司、新龙矿业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金江水库冶炼厂、石鼓冶炼厂、紫溪造纸厂已停产。
4、大力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自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成立了以局长席月新任组长、党组易学为副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照环保局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能和目标任务,先后召开3次会议进行分解和落实,将所有指标任务进行了逐项细化、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夯实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人头上有任务,肩上有重担,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创建工作中各项环保任务。
5、认真抓好了《东安县“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一是科学编制了全县“十二五”环保规划;二是抓好重大项目储备。争取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为“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今年是“十一五”减排的最后一年,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县2010年化学需氧量需削减1198吨,二氧化硫需削减220吨。①二氧化硫预计新增量112吨。实施结构减排,依法关闭东安县石鼓锑品冶炼厂、县金江水库冶炼锑品化工厂,可实现二氧化硫减排量491.3吨,因此二氧化硫可以较好的完成减排任务;②预计今年我县的工业化学需氧量增量110吨,生活化学需氧量增量331.6吨。实施工程减排,搞好湖南恒惠原种猪扩繁场(原县外贸公司大江口养猪场)的养殖废水治理,可消减化学需氧量253吨;完善东安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城市污水管网配套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可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261吨。预计化学需氧量总共减排1514吨。
1、开展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提升单位形象,我局积极开展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环保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精简了行政审批项目和压缩了行政审批时限。
2、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做好项目协调服务。在建设项目严格审批的同时,注重对企业在项目环评手续办理、项目选址、工艺选择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一方面,对自身审批的项目,寓服务于审批当中。另一方面,对省、市审批项目,积极协助做好环评单位联系和省、市局相关处室的对接汇报工作。
3、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难点问题,切实为民办实事。一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今年受理的1件建议、2件提案,我们都进行了认真办理,并及时给予了答复,深受代表、委员们一致好评。二是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参加县里“信访接待日”活动,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80人次,环保热线%。
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全员素质。一方面按照学习型机关建设要求,坚持每月业务学习制度,学习理论和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扎实开展“三加强三整顿三提高”活动和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2、加强环境监测,为环境监管、执法和污染纠纷提供技术支持和科学依据。一是对全县30家重点污染源进行监督性监测提供有效监测数据1571个;二是完成了18个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工作;三是协助市监测站开展市控重点污染源监测;四是积极搞好污染纠纷监测,为18余起污染纠纷提供了技术鉴定。
1、环境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部分企业的环保意识还比较淡薄,一些企业只看中短期效益,片面追求效益最大化,在污染治理上不愿投入,即便是投入,也想方设法节约成本;个别企业在新、扩、改建项目上,存在办理环评手续不及时问题;
2、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艰巨。二氧化硫减排工作有序推进,年底前能全面完成,但是城镇生活COD、氨氮等生活减排指标中水污染物的削减难度大。虽然县城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但县城各小区都建了化粪池且县城区下水道未实行雨污分流,导致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进口浓度偏低,从而化学需氧量的减排工作受到挑战。
3、环境监测、监察能力比较薄弱,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管工作的需要。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执法人员结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
4、农村环保形势严峻。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薄弱,投入严重不足,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有向农村转移趋势;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普遍存在,环保部门力量有限,农村环保监管措施落实难。
2011年是“十二五”计划开始实施的第一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践行基层工作法,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目标,强化环境执法监督能力,推动污染减排,着力解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东安作贡献。具体讲,抓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县委、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抓好环保“十二五”规划的实施。
2、以饮用水安全和湘江、紫水流域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县城饮用水源上游发展有废水污染的建设项目,开展以饮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检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3、强化污染减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按照《东安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对全县工业和生活排放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进行总量削减,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4、强化环境监察,严格环保执法。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环境监察力度,认真开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矿山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查处力度。
5、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审批、验收关。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坚持污染总量控制的原则。对新扩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审批、“三同时”制度,环评率和“三同时”执行率要达到100%,确保我县县域经济考核环保指标上新水平。
6、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搞好农村养殖污染防治;创建2-3个省级生态示范村、1-2个环境优美乡镇。
7、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积极推动循环经济建设。积极配合经济管理部门抓好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的限期淘汰工作,充分利用环保审批、环境监察、污染防治技术指导、污染治理基金补贴等有效手段,鼓励发展资源利用的项目。
8、认真做好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等工作,严格依法征收、使用、管理排污费。按照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为污染防治筹集资金。
10、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环境意识和公众参与能力。积极主动协助县开展2011年“东安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矿山开采、河道采砂和重点排污企业,促进环保工作;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力开展有创意、有影响、有效应的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形人关爱环境和个个参与环保的社会风尚;认真开展创“绿色社区”试点工作,力争一至二个社区创建市级绿色社区。
11、加强社会维稳和信访工作,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推行承诺服务制度和限时办结制度,主动发挥职能优势,帮助工业企业考察行业先进的污染治理设施和技术,从技术上给予服务,从资金上给予支持;充分发挥“12369”环境举报热线作用,及时调处好环境污染矛盾和纠纷,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继续抓好“三加强三整顿三提高”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好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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